加盟商基本条件:
热爱旅游商品行业,对旅游商品行业有强烈的创业欲望和成功的信心;有志于弘扬齐鲁文化,富有责任感和开拓精神、合作意识强;
2、有较强的品牌意识,认同优特全国连锁标准化,认同优特所采取的特许经营模式和加盟管理制度;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必须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体或者是商业组织,在加盟所在区域具有丰富的人脉资源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加盟商资金及运营的条件
1. 具备一定资金实力:加盟商须有用于前期店铺租金、装修、固定设备配置、加盟及宣传费用的资金实力;
2、加盟商必须根据总部提供的图纸与方案进行统一的店面vi形象装修;
3、愿意参加总部的培训和接受总部的各项管理;保证严格遵守有关品牌管理、经销业务、信用保障及其他商业规则方面的一切规定;
4、营业前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合法证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符合“优特”连锁体系标准的商铺;
5、人员配置:认可店长由总部派驻,管理人员、营业员等必须受过优特总部统一的营运模式培训后方可上岗;
6、具备和优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信心及长远的投资意识。
场地选择条件
a、加盟商必须拥有自己的独立店面,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选址应在经总部认可的下列之一:
①、各旅游景区内
②、交通口岸(汽车站、火车站、高速服务区等)
③、繁华的商业街主干道区、购物街、广场等
④、三星级以上酒店(宾馆)的大堂内
b、 由总部推荐经营场所或店铺
备注:原则上加盟商店铺租赁期必须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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